追要彩礼的官司好打吗

发布时间:2019-02-12 23:29:34 所属类型:其他攻略

现在结婚好像就变成了一件很困难的事情,很多人就算到了结婚的地步了,突然就分开了,这就是因为彩礼的问题,以前小编还没到结婚的年纪,自然就不关注这样的问题,现在也到了年纪,于是就关注了一下,我们就来分享一下,追要彩礼的官司好打吗?

追要彩礼的官司好打吗

现在很多男女结婚都是要彩礼钱的,但是也存在一些给了彩礼钱但是没有结成婚的或者是出现骗婚的情况,这时候我们就要哪些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追要彩礼的官司好不好打,也好看案件的具体情况,下面小编就为大家介绍关于打官司要彩礼能要回的几种情况。


一、属于打官司能要回彩礼的情形。


2004年4月1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彩礼如何返还,应结合当事人同居时间长短或者结婚时间长短、双方的家庭状况、财产用途去向、有无子女、当地经济条件等具体情况综合进行考量。主要存在着以下几类问题:


(4)双方虽办理了结婚登记,但确未共同生活或共同时间较短。对于该类情况,双方履行了结婚登记手续,只是完成了法律上的登记手续。但是夫妻双方并没有建立起较深的夫妻感情,也无相互扶助、共同生活的经历。考虑到一方的彩礼可能动用了其家庭非常可观的财产,同时也考虑到双方确已登记结婚的事实,根据公平原则,应予以部分返还。


(5)双方未订立婚姻关系,但是长期同居或生育子女。在该种情形下,双方虽未完成法定的登记形式,但是已经构成了事实婚姻,故应认定“彩礼”目的已经达成。此时,若男方要提出返还彩礼,考虑到女方的巨大付出,一般法院会作倾向于女方的考虑。


(6)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因为双方已经缔结了婚姻关系,彩礼目的已经实现,原则上不予考虑返还。故《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第三款的规定。该条司法解释的本意,应该是绝对困难作为标准进行的规定的,即给付方无法维持当地的最基本得生活水平。体现了司法上对生活确有困难人群的帮助,这是兼顾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彩礼的诉讼时效


法律上没有对彩礼的诉讼时效作出特别的规定,这就意味着,对于有关彩礼的全力保护,使用普通的诉讼时效,即两年。有关彩礼纠纷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存在以下几种情况:


(1)如果双方解除婚约关系的,给付人应当及时履行自己的权利,向对方主张自己的权利。对方拒不返还的,诉讼时效开始计算。


(2)如果双方等级结婚后未共同生活的,自其解除婚姻关系之日起,给付人就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则诉讼时效开始计算。


(3)同居关系的当事人给付彩礼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应从双方分居之日起,诉讼时效开始计算。


根据追要彩礼的官司好不好打的问题,小编介绍了几种情况打官司要彩礼是能要回的,依据婚姻法是可以要回的,大家可以结合自己的情况对比一下看自己是否符合上述的情况,出现了这种情况还是要及时的咨询律师365来帮大家解决,请律师来帮自己挽回损失,才是正确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