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退婚女方应该退还彩礼吗

发布时间:2019-01-30 08:10:21 所属类型:其他攻略

相信大家都知道,不同地区的结婚习俗存在着一些或多或少的差异。但是,恋人们为了保证自己的婚礼万无一失,就要提前了解当地的结婚彩礼是多少才可以。那么,男方退婚女方应该退还彩礼吗?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下吧!

男方退婚女方应该退还彩礼吗

男方退婚女方应该退还彩礼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司法解释(二)〕第十条作出了如下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此条规定所坚持的基本原则是在决定彩礼是否返还时,是以当事人是否已经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的。即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收受彩礼一方应当返还彩礼;给付彩礼后如果已经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只是在第(二)、(三)项的情形下才支持当事人的返还请求。此条司法解释为各级人民法院在审理婚约阶段(即未缔结婚姻关系阶段)和合法婚姻阶段(即已缔结婚姻关系阶段)发生的彩礼返还纠纷提供了法律依据,但对于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即同居关系)而发生的彩礼返还纠纷该如何处理并没有规定。

依据司法解释,没领结婚证是可以返还彩礼的。

女方不退还彩礼的条件有哪些

1、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情形,一方请求返还彩礼的,不予支持。另外对该条中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的情形,应做限制性的解释。该情形是指给付彩礼的一方婚前举债给付、婚后无经济来源偿还债务的,或者是婚前用家庭财产给付、婚后无固定经济来源、依靠自己的力量无法维持最基本的生活水平。确定“生活困难”需根据给付彩礼的数额、给付人的生活来源、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目前可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合理确定。

2、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第一款(三)项所规定“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形,但是已经共同生活两年以上、生育子女或者所送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一般不予支持。

看了以上小编为大家分享的男方退婚女方应该退还彩礼吗,相信大家对此已经有了一定的认识。当然退还具体的彩礼钱数目还是需要男女双方根据自己的经济条件商量的,希望大家都能成熟的解决离婚后的一系列问题,不至于撕破脸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