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结婚登记新规定

发布时间:2019-04-23
关于结婚有太多的问题要去安排,结婚不仅关系着夫妻双方,更是几个家庭。两个人准备结婚时必须得认真一些,万万不可随随便便的便决定步入婚姻,否则只会毁掉两个人的生活。不过要是想好了和另一半结婚的话,必不可少的一件事当然是去民政局登记结婚了。那么对于2018年结婚登记新规定你了解多少呢?下面小编就来介绍一下相关知识。

一、2018年结婚登记新规定

1、婚姻法新规定第五条:结婚的时候男女双方必须是自己完全愿意的,不允许任何一方对他们进行强迫或者任何第三者对他们进行干涉。

2、婚姻法新规定第六条:结婚的法定年龄是男子必须满22周岁,女子必须满20周岁。至于晚婚晚育应该给予鼓励。

3、婚姻法新规定第七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国家禁止结婚:

(1)男女双方是直系血亲或者是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

(2)男女双方或者其中一方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允许结婚的疾病。

4、婚姻法新规定第八条:结婚的男女双方自己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只要双方符合法律规定的,就允许结婚登记,颁发结婚证。拿到结婚证后,双方的夫妻关系就已经确立。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应该去补办结婚登记手续,领取结婚证。

5、婚姻法新规定第十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婚姻被视为是无效婚姻:

(1)男女双方或者其中一方重婚的。

(2)男女双方有禁止结婚的直系血亲或者是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

(3)男女双方或者其中一方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允许结婚的疾病,而且结婚以后仍然没有治好的。

(4)男女双方或者其中一方没有达到法定结婚年龄。

6、婚姻法新规定第十一条:因为被胁迫而结婚的,被胁迫的那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处或者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自己的婚姻,这个请求应该从结婚登记之日开始一年以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那一方如果要请求撤销婚姻,应该从恢复人身自由那一天开始一年以内提出请求。

二、查询婚姻登记档案的规定

1、婚姻当事人本人可以携带相关证件,亲自去婚姻登记档案窗口查阅本人的婚姻登记信息。委托他人代为查阅的情况下,需要当事人出具委托书,委托书需要公证机关公证方为有效。

2、公安机关、检察院和法院为了确认当事人的婚姻关系,可以持相关单位的介绍信和工作人员的身份证件去查阅婚姻登记信息档案。律师在诉讼过程中,也可以持相关案件的法院出具的证明材料和律师个人身份证明去调阅。

3、其他的个人、组织和单位需要查阅婚姻信息档案的情况,需要说明合理合法的理由和目的,在经过婚姻登记机关领导批准的情况下,方能调阅。

4、任何查阅使用婚姻信息档案的个人、组织和单位,不能泄露婚姻登记档案信息,破坏登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对于以上小编分享的2018年结婚登记新规定的相关情况,希望可以对大家有帮助。当然,如果各位朋友还想阅读更多资讯的话,可以再来阅读本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