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彩礼退还新规
根据今年新的婚姻法规定,离婚时彩礼可以要求退还,法律也是支持的,但是要符合以下这3点才行。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现在农村有很多年轻人十几岁就结婚了的,这时候虽然结婚了,办了婚礼,由于年龄没到,并没有领结婚证,因此从法律成面上还不算是夫妻,所以这时候,如果双方不愿意继续生活下去了,男方就可以要求退还彩礼。双方也不需要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事实上的婚姻就已经结束了。这种情况下,男方要求返还彩礼,婚姻法是支持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没有明确共同生活在一起;
像这种情况比较少见,但也并不是没有,在农村,有的女方结婚之后没有几天就觉得后悔了,然后采取一走了之的方式,虽然结婚证都领了但双方婚后其实并未在一起共同生活,对于男方来说,结婚想要的目的其实是没有达到的。因此这种情况下,男方要求返还彩礼的,女方就必须返还,这就是农民口中常说的“骗婚”。
但是这种情况,退还彩礼的前提是双方必须同意离婚,如果双方还没有办理离婚手续,或者有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就算没有共同生活也是不能要求返还彩礼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这种情况在农村很常见,在很多农村地区,都或多或少的存在彩礼偏高的问题,十万元的彩礼很普遍,但是对于男方来说,这可能就是男方父母小半辈子的积蓄了,给付给女方之后,父母的养老钱也就没了。特别是对于男方,如果媳妇没娶成,彩礼又要不回来,可想而知以后男方的生活处境会十分的困难。因此法律专门规定,如果因为给彩礼,导致以后生活困难的,可以要求返还彩礼。但以这个为理由要求返还彩礼的,也必须是双方都同意离婚才可以。
其中特别指出,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由此可见,彩礼的返还也与这两个条件有关。
现在的离婚率越来越高,人们的关注点也由给多少彩礼演变到现在的退还多少彩礼。新的婚姻法的发布警示骗婚的、以及想通过嫁女儿赚一笔钱的人,请高抬贵手,多为子女着想。大家说对吗?